一、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办理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
二、实施机构与受理窗口
(一)实施机构: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二)受理窗口
1、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的驾驶员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到市运管服务大厅培训窗口提出申请;
2、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长岛县的驾驶员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到所在地运管服务大厅培训窗口提出申请;
3、登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网上预约报名窗口提出申请。
三、申请主体
1、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自然人
2、申请办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自然人
四、办理依据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4、《烟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五、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的记录)。
六、申请资料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正反面)1份,非本市户籍人员还应当提供居住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3、公安部门开具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原件1份;
4、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全国范围内);
5、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交警驾管所开具;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到户籍所在地禁毒大队、派出所开具。
七、申请程序
(一)报名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运管培训窗口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登陆《烟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网上预约报名窗口,将所需申请材料导入并提交审核。
(二)材料审查
1、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录入烟台市道路从业人员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的选择考试日期,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按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重新约考。
2、管理部门对通过网上预约报名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合格人员通过短信、微运管进行通知,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网上预约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按照预约的考试时间持审核材料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重新约考。
(三)培训
自愿参加培训,培训方式: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目的:帮助学员准确掌握考试要点,提高考试合格率,指导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提升职业素质。全国公共科目培训可以登录《烟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学习,区域科目由培训机构集中培训。
(四)考试
申请人到选定的考试机构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分别达到4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区域科目考试分理论及应用能力考试,理论考试占30分,24分及以上为合格,应用能力考试占20分,16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发证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予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八、联系信息
(一)受理窗口地址
1、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运管服务大厅培训窗口,地址:芝罘区南大街159号,咨询电话:0535-6692590
2、各县市区运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开发区6119421、福山区6999622、牟平区4710207、龙口市8531833、莱阳市7223829、7325512、莱州市2715229、蓬莱市5631205、招远市8163918、栖霞市5261738、海阳市3233823、长岛县3217224
(二)网站地址
1、烟台市运管处网址(表格下载、题库公布、政策解释):HTTP://YGC.YANTAI.GOV.CN/
2、网上预约报名及网上培训平台网址(资料下载、题库公布、政策解释):http://115.28.109.170:50002/
(三)咨询电话
申请主体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业务办理相关疑问,拨打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服务电话29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