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交警
2018年4月4日上午,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全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启用新闻发布会,现场发放了首批新能源专用号牌。
为确保新能源专用号牌发放工作在全市正常开展,现将新能源汽车标准定义、范围、有关措施介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的标准定义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材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二、新能源汽车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办理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有关措施
为方便群众申领、换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车辆登记、号牌发放,保证新号牌推广应用取得便民利民惠民的实效。
1、新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全部核发新号牌。新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将全部核发新号牌。群众可通过计算机随机选号、网上自编自选方式选号,其中,计算机随机选号实行“50选1”。
2、在用新能源汽车自愿换领新号牌。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号牌。
3、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为方便群众申领、安装新号牌,一是增设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市内新能源汽车可到南垂车管业务大厅、炎鑫分所、中天分所、关村汽贸园分所办理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手续,各县(市)新能源汽车可到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手续;二是对公交、新能源汽车使用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以预先与车管所联系,协商确定集中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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