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道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为超车道,限速110-120公里,中间和最右侧车辆为车道,限速分别为90-110公里和60-9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铰接式客车、挂车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三车道高速步行法:
1.在同一三车道高速公路上行驶,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
2.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
3.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