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发布《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前,潮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电费另按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收取)按充电量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前,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电费另按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收取)按充电量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此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企业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三、充电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17年8月25日